关于发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
渝建发〔2011〕80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、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、高新区建设局、经开区建设局,有关单位:
现批准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编号为:DBJ50 -125-2011,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。
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.0.3、4.2.8、4.3.8、5.2.11、5.2.14、5.2.15条为强制性条文,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(备案号为:J11845-2011)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技术解释。